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安委办〔2012〕69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和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12〕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对我省安全生产今年1至8月份培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政府要落实安全培训属地监管职责,对照《通知》中关于《2012年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表》逐项统计以下内容:一是围绕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二是相关部门开展分管领域的“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三是班组长、从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情况等。
二、部门要落实系统内部安全培训及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培训监管职责,对照《通知》中关于《2012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表》逐项统计以下内容:一是围绕国务院《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各部门系统内部宣传贯彻工作情况。二是各部门分管行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三、重点企业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一是针对建立和完善以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完善安全培训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二是各重点企业对照《通知》附件4:《2012年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表》逐项统计“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四、安全培训机构要落实各项安全培训任务指标,按照《通知》所制定计划分层、分类、分批统计今年来培训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填报本部门组织的培训情况,监管行业、管辖区内企业的培训情况,按时填写统计表(附件1、2),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性;
(二)重点企业要如实填报安全培训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附件3),防止弄虚作假、消极应付;
(三)各安全培训机构认真准确填写统计表(附件4),同时分析研究目前安全生产培训形势,完成阶段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3日前将安全培训调查摸底材料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安委办。
联系人:周振环 电话:0898-65360770
邮 箱:f100733@sina.com 传真: 0898-65374542
附件:1.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计表
2.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计表
3.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计表
4.海南省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计表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