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安委办〔2012〕49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观摩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
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应急演练的通知》(琼安委〔2012〕14号)和5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部署会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的应急预案演练的各项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省安委办决定,对各海口等六个市县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进行观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演练时间、科目
(一)海口市
演练时间:2012年6月19日
演练科目:威立雅公司米铺水厂氯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二)澄迈县
演练时间:2012年6月27日
演练科目:海南福山油田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花场油气处理中心液化气球罐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三)三亚市
演练时间:2012年6月26日
演练科目:三亚湾海域海上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四)洋浦经济开发区
演练时间:2012年6月26日
演练科目: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五)东方市
演练时间:2012年6月27日
演练科目:中海油化学公司海南基地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六)昌江县
演练时间:2012年6月27日
演练科目:海南矿业金昌金矿井工矿冒烟中毒事故应急演练
二、观摩单位安排
第一组:海口市
省安监局、省水务厅,文昌、定安、临高安监局和水厂,海口市相关部门和4个区安监局。
第二组:澄迈县
省安监局、洋浦安监局及相关企业。
第三组:三亚市
省安监局、省旅游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海事局,琼海、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安监局及有海上旅游项目的企业。
邀请省应急办有关领导参加。
第四组:洋浦经济开发区
省安监局,三亚、儋州、东方、文昌、昌江安监局,海南电网、华能海南公司、中海石油管道公司,清澜、三亚、东方电厂。
第五组:东方市
省安监局、乐东、澄迈、洋浦安监局及相关企业。
第六组:昌江县
省安监局,乐东、屯昌、琼中、白沙安监局及相关井工矿企业。
三、要求
(一)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周活动。被观摩演练的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统筹安排,落实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内容、形式。
(二)加强协调配合。被观摩演练的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全年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周活动应急演练项目的情况调度。各观摩组观摩演练项目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由各组联络员与所在地安监局及相关企业联系确定。
(三)开展专题宣传。省安委办和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要搞好与新闻媒体衔接沟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观摩组要督促所在地区及企业对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对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请参加观摩演练的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市县安监局、各有关企业将观摩演练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各组联络员。
附件:201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计划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安全生产 演练 通知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