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解决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并组织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2〕2号)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