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安监局和洋浦、老城开发区安监局:
2011年11月19日,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1〕181号,以下简称《通报》),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并按照《通报》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1〕181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化工 事故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