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安委办〔2017〕181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通知
定安县人民政府:
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7〕8号,以下简称《督查通知》)和《28365365游戏关于印发海南省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监管二〔2017〕149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安全监管局检查组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综合督查组,分别于2017年8月4日、21日对你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经检查,发现你县的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台盛实业有限公司均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的重大隐患。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8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66号)要求,请你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地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于2017年9月25日前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并组织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隐患整改专项验收情况书面报送我办。
联系人:许定武,电话:65309875,邮箱:jgec1008@163.com。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