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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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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59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特别是信息报送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组织实施,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本市县、本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明确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配备精干力量,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等,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二、加强协调,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要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要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立足本市县、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三、认真负责,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认真统计汇总各项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有关信息。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委办请从2012年5月份起,每周五上午10时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附表2、附表3(“打非治违”有关数据),每月4日前报送附表4、附表5(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请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度总结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总报告。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请各市县安委办、各有关成员单位每周报送3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有关信息等。

  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撰写和报送工作,并于5月1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统计信息与情况报送工作,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 系 人:程书田、庞淑玲、王振洪;

  联系电话:65233108(传真)、65340053;

  电子邮箱:agyc65233198@163.com。

  附件:1.省安委会办公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

  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3.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周报表

  4.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5.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通知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共印25份)

  附件1:

  省安委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59号)精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在专项行动期间,省安委办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巡视员陈纪生担任。主要职责: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领导下,及时汇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安监局监管一处牵头,办公室、法规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等相关处室承担,主要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进行不定期通报;编发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全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在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推动有关媒体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发掘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强专项行动舆论宣传;公布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黑名单”。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针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指导、协调解决、跟踪督办。起草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的专题报告。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工作信息,汇总分析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下阶段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三)统计制度。将各市县、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调度统计范围,对打非治违情况实行周调度统计,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月统计分析。

  (四)跟踪督办制度。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查处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三、抓住关键环节

  (一)继续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对各市县、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要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通报发布,把“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市县、各有关部门。

  (三)抓好督查指导。适时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明查暗访,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召开分片会、现场会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依法依规、依照政策严肃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己结案的重特大事故,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网络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5月份:一是督促、指导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市县进行暗访,推动工作开展;三是督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6月份:一是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因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大宣传声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摸底排查和明查暗访;三是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三)7月份:一是对前阶段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市县各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三是推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扎实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四)8月份:一是针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标本兼治;二是以省安委会名义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查。

  (五)9月份:一是做好国务院安委办督查迎检工作;二是进行总结,向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提交督查报告。

 琼安委办36号---四个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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