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为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工作方案,加强指挥协调和监督,市安委办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周报制度和微信微文报送制度。截至2月9日,44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工作,分别是:海口保税区、高新区、桂林洋开发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卫计委、市城管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交通港航局、海口海事局、海口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供电局,市城投公司、市城建集团、市公交集团、海旅集团、港航控股、海南民生燃气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共组织189个检查组,出动检查组336组次,检查人员177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01家次。共排查发现一般隐患1683项,完成整改1653项,期限整改30项,整改率98.2%。无重大隐患。在微信群实时报送工作微文613篇。
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执勤警力1253名,出动警车482辆,启动执法站6个,执勤点6个,开展统一行动1次,检查长途客运车辆150辆,客运包车77辆,危化品车辆15辆,面包车57辆。启动农村劝导站19个,发动劝导员14人,劝导面包车超员14起,劝导货车违法载人8起,劝导酒后驾驶8起。开展便民服务32次,积极救助群众22次。持续开展客运企业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和“限高”“限亮”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420人,警车135辆,查处车辆违法行为568起,其中加高栏板11起,超高超长10起。尾灯不亮20起,未贴反光标识91起,超载19起,其他违法行为417起。
市住建部门组织出动39人次,对38个项目(26个房屋建筑项目、12个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
市海洋渔业部门开展寒潮期间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渔船的硬件设施进行检查;二是对作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手册100余份。
海口海事局共对20艘次客滚船开展春运专项检查,发现缺陷76项,均已要求各船舶于春运前纠正缺陷。2018年1月1日至今,海口海事局共开展客滚船现场监督检查1625艘次,发现安全隐患76项,处罚船舶1艘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已要求船舶按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