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琼安委办函〔2016〕25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同意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3处管道安全隐患销号的函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南省环岛天然气管网输气管道安全隐患完成整改的报告》(海南管道安〔2016〕61号)收悉。2016年3月31日至4月1日,你公司组织专家组对该3处隐患整改进行了验收,省工信厅和省安监局派员监督此次验收。经审核你单位报送的资料,结合专家意见,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我办同意对你公司该3处管道隐患进行销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